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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张图教你学会在紧急状态下避让救护车

发布者: david | 发布时间: 2015-3-13 14:30| 查看数: 1104| 评论数: 1|



  3月11日,酝酿了近8年的《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(草案送审稿)》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

  草案提出,几类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予以行政处罚。其中包括,“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、警车等车辆通行的,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”



  此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:2015年3月11日至3月31日。在此期间,市民可以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([url=]http://www.bjfzb.gov.cn[/url]),或者登录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“首都之窗”([url=]http://www.beijing.gov.cn[/url])对草案提出意见。








  为急救车让行,举手之劳挽救生命,是绝大多数人都愿意的。不过不少人也表示,不知道该怎么让,担心会不会因为让路违反交通规则而被罚,交警也给大家支了几招。



一、遇相对方向来车为救护车:








1-1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,应当减速观察。








1-2如救护车要左转弯或者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,则停车让救护车先行。



二、同一路段,驾车在救护车前方同向行驶时:








2-1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时,不得左右变道,应当减速让救护车快速通过。








2-2各车道车辆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,救护车在后方同一车道时,应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。








2-3同一路段仅有一条车道的,前车应当加速通过,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当及时靠边停车让行。








2-4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。



三、在路口遇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,与救护车同车道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,依次驶过停止线靠右侧停下,让救护车先行。








四、同方向后车不得加速并行、穿插、超越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。







最新评论

dreameryang 发表于 2015-3-13 15:55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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