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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生应该遗忘的十种人

发布者: lullaby | 发布时间: 2007-11-21 11:35| 查看数: 5197| 评论数: 12|

一、你曾经深爱的人——当这个人成为你心底的痛的时候,你一定要忘了他。爱一个人并不痛苦,痛苦的是爱你的人给你的伤痛。这种痛往往是刻骨铭心的,足以让你痛上一辈子,所以你要忘了他。

二、曾经深爱你的人——他深爱你,可是你却无法回应他。因此你对他有所愧疚,午夜梦醒时看到自己身边躺着自己爱的人,想到自己的幸福,就更加觉得对不起他。他那么好,待你那么温柔,比你爱的人更疼爱你,可是你就是不爱他。没办法,谁让爱情本来就是没有道理可言的。

三、你背叛过的人——你会怕他!他曾经那么信任你,可是你却辜负他的信任。这样的他必定是恨着你,更有可能在你不知道的地方诅咒你。也许忘记只是逃避,也许你终究要面对他,但能够忘记也是一种幸福。

四、你最恨的人——不要去恨一个人,那是对自己的折磨。我们实在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来折磨自己。你在恨的同时,也磨去了自己心中原有的善良和仁慈,你会觉得所有人都对不起你,你就会看不到很多美好的东西。用你的快乐去交换恨一个人的权力,不值得。

五、你爱他,他却不爱你的人——为什么他不爱我?为什么他要选择她?为什么我那么爱他,他却从来不回应我的爱?不要再去问为什么,因为很多事情不需要理由,不爱你就是不爱你,不是你不够好,不是你比不上她,也不是他感受不到你的爱,是因为他不爱你。还是忘了他,太多的为什么只会让你变成有一个自怨自艾的女人。

六、让你恐惧过的人——你怕他,夜深人静时,自己独处时,在陌生环境时,你就会想到他。怕他会突然出现,怕他会伤害你。你想恨他,却又不敢恨他。那就忘了他吧!无论他曾对你做过什么,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,我们不应该向过去臣服。在成长的过程中,我们至少要学着往前看,不是吗?

七、你想提出分手,却被他抢先一步的人——遇到这种人,只有两个字:“郁闷”。你本来可以很洒脱地和他说“拜拜”。可是他却比你快了一步。即使事后你怎么补救,别人只会认为你只是在死撑。唉!这种丢脸的事情还是忘了吧!

八、你暗恋过的人——你在远处看着他,你偷偷打探他的消息,你给予他关心。他却毫不知情,最后你还要在原地祝福他和别人要永远幸福。用这种自虐的方式蹂躏自己的感情,这样的感觉是人恐怕都不想再经历一次。

九、你们明明相爱,却不能厮守的人——我们相爱,这是无用质疑的。可是我们却又有很多的理由不能在一起。比如我父母不喜欢你,而我是一个很孝顺的人;比如我要对另外一个人负责,因为我是一个有担当的人;比如你的个性并不适合我,将来终是要分手,倒不如现在好聚好散。太多太多的理由让我们不能在一起,因此我们只能互相忘记。

十、为了某些原因,你不得不放弃的人——放弃的时候义无返顾,放弃过后有遗憾却不后悔。哪怕再选择一次,还是会放弃。我们即使充满了无奈和抱歉,但已经无法回头。因为我们早已决定了自己的方向,不会为了某个人还改变自己的未来。所以我们只能对他说抱歉了。

最新评论

david 发表于 2007-11-21 12:07:00
能够做到么?既然深爱过的,那就很难忘记了
墙角的坟墓 发表于 2007-11-22 10:02:15
既然爱过,那么怎么能忘记呢?就算暂时的隐藏了失去的悲,那一个人在寂寞的时候会不会想起?这就像是伤口,就算痊愈,依旧有一道疤,时间已经把疼痛掩埋了,可那淡淡的痕迹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了的啊!我们走过的旅途真的可以说忘记就忘记的吗?就地重游的时候,只剩一人的心境真的可以说掩饰就掩饰的吗?那泪水在不经意的时候流出,是不是同样是因为不经意的想起了什么呢?不要以为忘记是很容易的事,那些已经记忆的片段早就已经有了印记,所以也许忘记是永远不可能的完成……
weekend 发表于 2007-11-22 10:10:40
呵呵!楼上的也太感情丰富了.在很多版面上都有看到你的情感倾诉.虽然说要做到楼主所发贴子那样的确很不容易,但是人总要学会快乐的活着.
风の语 发表于 2007-11-22 11:51:58
同意LS的

终于有另一个人和我想法一样啦
lullaby 发表于 2007-11-22 20:32:46

回复 3F 的帖子

你似乎总是把自己囚禁在黑暗的角落不肯出来[1_05]
狄菲曼舞 发表于 2007-11-22 20:43:29
大家注意,那是墙角的风格!!!
梦天堂 发表于 2007-11-22 20:47:13
一、你曾经深爱的人——当这个人成为你心底的痛的时候,你一定要忘了他。爱一个人并不痛苦,痛苦的是爱你的人给你的伤痛。这种痛往往是刻骨铭心的,足以让你痛上一辈子,所以你要忘了他。

这个是最难以忘记的
狄菲曼舞 发表于 2007-11-22 20:54:27
任何一种人,都不可能轻易的忘掉,忘——并不是那么容易就做到的,准确地说,是根本就做不到!!忘掉的只是那种心痛,那种冲动,那种感觉~~
墙角的坟墓 发表于 2007-11-23 09:15:05
只是我的风格,不是我的性格!我的人生应该与黑暗无关,是吧!?曼曼!
潇涩雨夜 发表于 2007-11-23 19:14:57
很好~!
风の语 发表于 2007-11-24 21:17:42
原帖由 狄菲曼舞 于 2007-11-22 20:54 发表



任何一种人,都不可能轻易的忘掉,忘——并不是那么容易就做到的,准确地说,是根本就做不到!!忘掉的只是那种心痛,那种冲动,那种感觉~~

心痛的感觉妳能忘记么

除非妳没有真正的爱过

妳的心如果受伤了

就永远不可能愈合
Eve_Qiu 发表于 2007-11-28 10:25:49
活得开心最重要!知足就会快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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