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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情 我抬起头,看了看天空。 冬天的夜空,干净而凛冽。 没有云,没有月,只有几粒寒星,闪烁着冷冷的光芒,挂在天上。 眼神低一下,是高高的楼房。 还在正月里,每家窗口都挂着红红的灯笼,发出红红的光,照得整条街都有些暗红了。 我在街上,踢踏踢踏的走着。 脚下,我的影子,忽长,忽短,一个,两个,三个的来回变幻。 挑起眼皮,晃见了前面那白色的袋子。 一上一下,随着那人走路的节奏起伏着。 他走得快,我走得慢。 三米,五米,十米…… 北方的冬夜,总是特别冷,一到晚上十点钟,几乎已经没什么行人在路上了。 我望望身后,又望望前面,这条街上的行人,加在一起,超不过四个。 我连忙迈步快走了几步,却发现,这一迟疑,他已离我更远了。 从什么时候,我们这么疏远的? 想不起来了,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实在太长了,长到,我已记不太清那些曾经的甜蜜时光了。 相爱时,是青春少年,曾经的日子,也是有风有雨有晴天。 现在,他变成了潇洒英俊的成熟男人,而我,已是年华逝去,容颜不在了。 相爱时的感觉,随着时间流转,就如同我的容貌一般,渐渐逝去了。 那些风花雪月,那些甜情蜜意,那些誓言承诺,就这样,慢慢褪去了。 正胡思乱想间,一只手从身后伸了过来,紧紧的捂住了我的嘴,随即,腰上顶上来了一个硬硬的东西。 我怔了一下,立刻明白了现在的处境,连忙用手使劲的捶打前面捂嘴的胳膊,脚下,用高跟鞋狠狠的去踩那人的脚。 身后传来一声闷哼,冰凉的感觉从我的后腰传来。 是刀,他的刀,穿过了我不算太厚的毛衣,狠狠的扎在我身上。 疼痛立即涌上来,传遍了全身。 顾不得疼了,我心里充满了害怕。 这个人无情的出刀,让我感觉到,他不可能是打劫这么简单,他很可能,连我的命都会要。 可他没放开我,忍了脚痛,拖了我往后就走。 那胳膊如铁一般硬,箍的我紧紧的,我怎么也挣不开。 我拼命挣扎着,腿胡乱的踢蹬着。 “怦——”一脚踢到路边的垃圾桶,终于让我弄出了一点声响。 我期望着,前面那人,能听到这声音,能回头看一眼。 哪怕是一眼,我也能立刻摆脱这危险的境地。 在挣扎的迷乱中,我仍是盯着前面那身影。 回头,回头,回头啊,只要你回一下,只要你回一下…… 可惜,那人连停留也没停留,仍旧大步不停的往前走着。 我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他,离我越来越远。 带走了我全部的希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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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人的力气如牛一般大,我一个弱女子,实在是挣不过他。 他挟着我,钻进了一个小巷子,路灯那桔黄的光,终于在我眼前消失了。 他猛的把我推到墙上,身体覆了过来。 我已经绝了获救的希望。 那人,恐怕直走到家,也不会回头看一眼,我是不是跟在后面的。 这个寂静的夜,根本不会有人走来这条黑暗的小巷。 我挣扎着,胡乱中,手伸进了口袋,口袋里,有钥匙。 身前这个人,用身体压住了我的身体,手却往我下身伸去,卡得一声,我裤子的拉链被他生生的撕开了。 我紧紧的攥住钥匙,狠命的往他眼中插去。 他头一偏,闪过了。 钥匙划在他脸上,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。 “不知死活的女人。”他恶狠狠的骂了一句,抬起手中的刀,狠狠的往我拿钥匙的手上砍去。 “啊……”我惨叫出声,那男人立刻把刀柄塞入我口中,声音没有传出去。 啪嗒,有东西落地了,我知道,是我的左手。 可能是因为后腰的伤也很疼的缘故吧,在手被齐刷刷砍断的那一瞬间,我没感觉到疼,我只是感觉到,那刺骨的寒风,从伤口处,一下子灌了进来,全身的血液好象都被这冷风冻住了,身体忽然一下就冷了下来。 然后,剧痛的感觉铺天盖地而来。 我流下了眼泪。 “死女人,竟他妈的敢伤我。”他掐住我的脖子,从我口中拿出了刀。 他的力气很大,脖子被他掐的很痛。 我呼吸不到一丝丝的空气了。 耳边轰隆隆的象是火车开过,眼睛象要鼓出眼眶,肺里,却象是有一把火在烧。 眼前视线渐渐模糊,意识,也开始远去。 迷迷糊糊中,有冰冷的东西在我的脖子上划过,血流出来的声音象潺潺的流水。 再后映入我迷蒙双眼的,是天上,那几颗闪着寒光的星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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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怕的处境 这里是哪里? 败坏的屋子,一地的狼藉,就好象被打劫过了一样。 我从墙角爬起来,高声喊道:“有人吗?有人吗?” 无人回应。 轻轻推开门,我呆在了门口。 血,黑红的血,从满街的尸体下流出,湮没了整片土地。 男人,女人,老人,孩子……以种种姿势躺在街中,每个人的脸上,无一例外的全是痛苦。 好些人还睁着眼睛,瞪大的眼睛中,有恐惧,有不甘,有绝望,有愤怒。 我的脚下,扔着一个小小的襁褓,我伸出手,颤微微的去扯上面的带子。 一个小小的人儿躺在里面,微微的闭着眼,长长的睫毛在雪白雪白的脸上,份外的显眼。 我轻轻抱起它,却哗啦一声,红的白的东西落到了我的脚面。 我手中,是半截的,仍闭着眼睛的,早已死掉的孩子。 “哇,哇……”望着墙角,我不停的呕吐着,早已吐不出什么了,我却总是忍不住,还是想吐。 这是个村庄,不太大,我满村里转了一圈,大概有一百多户人家吧,躺在地上的,有四五百号人,我走遍了村子的每个角落,没有发现一个活口。 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天空,没有带给我一丝一毫的热量。 在这个炽热的下午,我感到,寒冷无比。 这个村子,因为某种原因,遭到了屠杀。 是劫匪,还是别的? 我不得而知。 我是如何来到这里的? 也不得而知。 我惟一知道的,就是现在的我,正站在死人堆里,我这个惟一的活人,现在该怎么做? 死者为大,入土为安。 这些尸体露天晒着,很容易爆发瘟疫,我想我应该先把他们埋进土里,以后的事,再做打算。 我进了间屋子,翻出了一把锹。 伸手去拿锹的一瞬间,我楞了。 伸出去的手,又瘦又黑又小。 绝不是我那又养尊处优洁白光滑的手。 我发疯似的到处找镜子。 一面铜镜里,映出一个瘦到脱形的小小的脸。 这不是我,这不是我。 我委然倒地,重重的坐在地上,溅飞满地尘埃。 泪无声的滑落。 是啊,我怎么可能还活着呢,那冰冷的刀,那血流出来的感觉,是那么真实,我怎么可能还活着呢? 那个,为爱活了一世,到最后仍是一无所得的女人,死掉了。 我现在,成了一个小女孩。 一个劫后余生的小女孩。 一个一场灾难后惟一活下来的小女孩。 呵呵,呵呵。我冷笑着。 原来,人果然是有灵魂。 看我,从那个人生,不是跳到了这个人生么? 讽刺吧。 太阳渐渐西斜,我才从失落中清醒过来。 看到外面的尸体,这才感到了现实的残酷。 再不动手,今晚,怕是要和几百具尸体睡在一起了。 一个激灵,我马上爬起来,冲出门去。 转了一圈,我看中了一块地方。 向阳的山坡,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,埋四五百人肯定埋不下,但再挖深挖大一些,应该差不多。 我跳进坑,开始挖土。 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的力量。 人单力薄,我用尽了吃奶的劲,在太阳落山前,只挖出了一间房那么大,几十厘米深的坑。 如果平铺的话,估计只能放十几个人。 看来,今晚,我是注定要和这些尸体睡在一起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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挑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大的房子,进去看了看,还好,没有人死在里面。 到处找了找,房中有床,厨房有米有面。 还好,还好。 不至于让我做个饿死鬼。 我又连找了几家,集到七八个油灯。 然后又返回来,拴好大门,天一擦黑,我就把灯全点上了。 屋里照的亮堂堂的,虽不如白昼,却也不是昏暗不明。 遍地的尸体,死寂死寂的村庄,只有你一个人,你怕不怕?你怕不怕? 我怕。 很怕。 非常怕。 本性就怕黑,何况是这么个地方。 空气中满是血腥味,我胃里翻腾的厉害。 又想起满脚的白白黄黄。 哇,又吐了。 吐完了,接茬做饭。 如果我也想死,我完全可以将那把菜刀往脖子上抹一下。 可我不想死。 既然又来到了这个世界,那么就用捡来的这条命,随遇而安吧。 米是粗米,菜是咸菜,不过对我来说无所谓。 即使再好的珍馐美味,我此时怕是连一点滋味也尝不出。 一拿筷子,又想起外面的尸体,哇哇大吐。 吐完了,漱了口,继续吃。 边吃边吐,边吐边吃。 在这反反复复中,我终于把肚子塞满了。 不吃不行啊,想想外面满地的尸体,那个不大不小的坑,不积攒力量,我怎么埋葬他们? 夜渐渐深了,我正襟端坐在床,不敢往窗外看一眼。 窗外有无星月我不知道,只知道起了风,阴风嚎叫着,不断的吹打着窗子。 窗纸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。 屋里的油灯闪啊闪,好在是好几盏,这个暗了那个亮,倒不至于让屋里黑下来。 我这人平时胆还是挺大的,就是怕黑。 自己在家的时候,会把家里的灯全打开,即使不看电视,也要开着,屋子里有声音,会让人觉得心安。 平时的时候,也会把蜡烛和打火机放在床头柜中。 以前有一次晚上电路故障,正好我一人在家。 那突如其来的黑暗,活活没把我吓死,从那以后,家中随备蜡烛。 看来,怕黑这个习惯,也带来了这里。 屋里虽然亮,可我不敢睡。 还是怕。 万一外面的尸体来个集体尸变呢? 万一他们全都变成厉鬼呢?我这个惟一的活口,怕是他们的首选吧。 不知是风大了,还是怎么回事。 那个看来很结实的木门,竟然开始吱吱的响。 就象有人在外面推一样。 心象擂鼓一样的跳了起来,咚咚咚,咚咚咚,在这寂静的夜里,声音越发的大,我自己都能听得清清楚楚。 吱,吱,吱,哗啦…… 屋外,好象有什么东西倒了,发出好大的声响。 我吓的差点跳起来。 死丧之地,肯定会有不干净的东西。 何况,这里有几百个枉死的。 我开始后悔,自己为什么不趁天亮的时候离开这里呢? 发什么菩萨心肠,管它什么瘟疫,管它什么尸曝于野,这又关我什么事呢? 我真是昏了头了。 等等,刚才想什么?菩萨,对菩萨。 我眼中一亮。 背金刚经啊。 我会背金刚经啊。 母亲是虔诚的佛教徒,我虽然谈不到信佛,却也在母亲的影响下,从小就会背金刚经。前些日子外婆去世,我还诵地藏经来着。 有经在手,还怕什么冤魂? 虽不知是不是真管用,但总算有了个心理寄托。 何况我已是别无选择。 端坐正容,双眼闭合,我开始背诵金刚经。 “如是我闻,一时,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,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。尔时,世尊食时,著衣持钵,入舍卫大城乞食。于其城中,次第乞已,还至本处。饭食讫,收衣钵,洗足已,敷座而坐……” 一时,朗朗经文传遍全村,这死寂的村庄,总算染上了一点点活气。 也不知是沉浸在了金刚经的神佛世界中了,还是背着背着就迷糊了。 反正等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天早就亮了,我正横躺在床榻中,身上还盖了半角被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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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土为安 胡乱吃了点剩饭,我又拿了锹出了门,继续挖坑大业。 以前没干过体力活,现在一干,才知道真累啊。 没有半小时,我的胳膊就酸的抬不动了,昨天可能是刚开始干,没显出什么来,经过一晚上休息,酸痛的肌肉开始造反,再加上现在的强劳动,我觉得这胳膊我都不想要了。 现在的天看来正是夏季,大太阳热辣辣的照着,脸上的汗不一会儿就流下来了。 手心很疼,水泡起了五六个,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了,渗出了透明的水。 我长这么大,从没遭过这个罪。 妈的,真想不干了。 可我又不敢停。 天气越热,尸体腐烂的就越快,招来的蝇虫越多,疾病传的越快。 我必须尽快的将这些尸体处理掉。 而且,我这个身体很显然也是这个村子的人,没准这些尸体中,也有她的父母,她的亲戚,于情于理,我都不应该任他们曝尸荒野。 挖着挖着,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象很笨。 我完全可以先将这个坑埋满尸体,然后再在别处挖坑,再埋几具。 这样既可以减少传染源,又可以不这么持续的挖坑。 也不怪朋友都说,我这个人,一根筋,有些时候,笨的可以。 想到就干,我把锹放到一边,开始去搬离的最近的尸体。 最近的是一个强壮的男人,他的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一刀,喉管完全断了,整个脖子只连着一层皮,我一抱他,脑袋就掉了下来。 于是我又开始吐了。 吐完后,找来些旧衣服,撕成布条,将他的脑袋放正,用衣带把脑袋和脖腔裹在一起。 我太小了,实在抱不动他,只好拖着他走。 于是他荣幸的成了坑里第一个安葬者。 第二个是个少年,他缺了右臂,我找了半条街,才找到了,用布裹好后,照例拖入坑中。 陆陆续续的,一上午,我安葬了三十二具尸体。 不是我效率太低,只是缺胳膊少腿的,我都尽量帮他们接全了。 中国人不是最讲究完整来,完整去吗? 中午饭,照例是边吃边吐。 不过就吐的质量和次数来说,没有昨天好了。 这说明了,人类的适应力,真的很不错。 下午继续埋尸,有了上午的经验,这次埋了五十七具。 坑还有一半才能满。 趁着天还没黑,我在坑中浅浅的埋了一层土。 看着被土渐渐湮没的尸体,我竟然有了一丝心安。 夜幕降下,我开始了在这里的第二个夜晚。 照样是油灯全亮,门户紧闭。 惟一不同的是,我今天开始念地藏经。 外婆去世的时候,母亲就教我念的地藏经,据说有超渡死人的功效。 那这里遍地死人,不正好应该念这个吗? “如是我闻。一时佛在忉利天,为母说法。尔时十方无量世界,不可说不可说一切诸佛,及大菩萨摩诃萨,皆来集会。赞叹释迦牟尼佛,能于五浊恶世,现不可思议大智慧神通之力,调伏刚强众生,知苦乐法,各遣侍者,问讯世尊……” 这次和念金刚经不同了,念着念着,外面开始起了大风,很大很大的风。 风中隐隐有哭喊声,极其的凄惨。 门窗啪啪齐响,一股股风从门缝窗缝中呼呼刮进。 一股阴冷的感觉慢慢浸透了全屋,然后屋中七灯齐暗,就好象有人伸手将烛光掐住了一样。 我听母亲说过,念地藏经的时候,可能会引来鬼魂。 也不知是因为今天真正接触了死人的关系,我竟然没有觉得害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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仍是端坐床上,闭目背诵地藏经。 不知道外面闹了多久才散去,反正等我睁开眼的时候,又是满屋阳光。 白天埋尸,挖坑,晚上背诵地藏经,过了七天,我才将这里的尸体全部埋掉。 这七天里,我适应良好,看见腐烂的尸体已经不会恶心了,而且吃饭时,也不会吐了。 我没有去翻检死者身上有无钱物,我觉得这是种不道德,虽然他们留着那些东西已没有什么用了。 要说我拿了他们的惟一的东西,就是一本书。 一本不知用什么纸写的书。 从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掉出来的。 那个男人身上有一股药味,我断定他可能是大夫。 这本书,也极可能是医书。 为了这本书,我单独为他立了座坟。 清理尸体过程中,我有些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被屠杀了。 这里爆发了某种疾病,有些尸体上没有刀剑伤口,但这种尸体,有一种很明显的特征,就是肚腹偏大,身体浮肿,好象在水中泡了好多天一样。惟一例外的是我用的这具身体,既不是病,也没有刀剑伤,可能是看见杀人,活活吓死的吧。 根据这些尸体,我推断这里发生了某种传染疾病,没法医治,政府下了屠杀令。 于是不管有病的,没病的,都死在了屠刀之下。 这在古代,是很常见的事情。 至于他们为什么没有放火烧村,我就不知道了。 村中的财物,当然被这些屠杀者拿了个尽,难怪这村子象被抢劫过一样了。 点了根火把,我站在村口。 看着这个住了七天的破败村庄,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。 在这里,我明白了生死其实没什么可怕,总有一天,我会再度归于尘土。 那这村子,就先让它也尘归尘,土归土吧。 火把一扔,落到草垛上,火呼呼燃起。 我站在大火前,看着村子在烈火中烧成灰烬。 一瞬间,竟然想起了新龙门客栈中,金香玉站在大火燃烧的客栈前,说:“我们离开这个无情无义的地方。” 最后到我立的二十座坟前祭拜了一番,这些坟头,大的太大,小的太小,放在一起,实在有些滑稽。 可我却一点笑不出来。 因为这下面,有我亲手葬的,五百七十二具尸体。 整整的一个村的人。 我立在坟前良久,感觉脸上有湿意,伸手摸去,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流了泪。 我狠狠的擦了擦脸,然后大声喊道:“我会再来看你们的。” 转身大步离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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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菡萏 于 2009-7-9 11:15 编辑 生计 我没有选择下山的小路,而是选择了上山。 如果这里真的爆发流行性疾病的话,那么出山的路口,肯定有官兵把守,我下山,绝对是死路一条。 这个时候,上山才是最好的选择。 事实证明,我的推测没有错,走了半天后,我发现了另一个村子。 这里已被燃烧殆尽。 灰烬的下面,我看到了焦黑的骨头。 我立定,诵了一卷地藏经,继续上路。 一路上,这样的村庄路过了几个,我更加庆幸自己没有冒失的闯下山去。 庆幸的同时,也深感悲哀。 看来这次的疾病,很严重,很迅猛。 要不也不会连杀几个村子了。 但愿没有封山,不然,我得老死山间了。 烧掉的村子我会诵部经再走,没有烧掉的村子,我会葬了死者,再烧村。 这些日子下来,至少有千八百具尸体让我埋于黄土了。 这座山,不算太陡,山势很和缓,要不也不会有几个村庄建在这里了。 我慢慢的走着,一路上,人声全无,只有鸟啼兽鸣与我做伴。 我知道我这样上山其实很危险,没准蹦出一只猛兽就会要了我的命。 可我,还有别的选择吗? 渴了饮山泉,饿了吃干粮,摘野果。 这些日子最大的收获,恐怕应该是一把跟着蛇采来的药。 有一天看见两只蛇在撕咬,结果当然是一死一伤,活的那只也受了很重的伤,它不顾伤势严重,急匆匆往前爬,我跟在它后面,追了几里地,它才停在一丛小草前面,吞了小草往肚里咽。 过了没多久,它身上的伤口竟然慢慢愈合了。 等它爬走后,我采下了那丛草。 当然没有拨光,而是留了根,记牢了位置,等过些日子再来看,不知能不能再长出新芽。 等衣服烂的不能再穿的时候,我决定下山。 已经过了几个月了,我想山下应该平息了。 走了将近一个月,终于走出了大山。 如我所料,已经没有官兵把守了。 我出现在街头的时候,人们都拿看怪物的眼光看我。 也难怪,虽然我头面还算整齐,可那身衣服,实在太破了。 镇子上人烟稀少,而且人人自危,家家大门紧闭。 我找了好久,才找到一家药店。 这里倒是人挺多的。 一听他们说话,我就知道糟糕了。 我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,这……真让人郁闷。 我在药店没待多久,就有伙计过来轰我了,看来是把我当成要饭的乞丐了。 累了就停下来,看手中的那本书。 这本书很显然是本医书,因为上面画了一些植物的图画。 这让我想起了插图版的本草纲目。 不过这本书比本草纲目薄多了,而且里面的文字,它认识我,我不认识它。 曲里拐弯的,好象是蚯蚓爬,又好象是起起伏伏的心电图,就是线条稍粗一点。 当有一天我在路边发现一株植物真的和书上的画一样时,我才对自己的人生大概有了一个规划。 索性做个采药人吧。 这样既能存药换钱,短时间内又不用下山。 我其实是个没有理想没有目标的人,说好听点是随遇而安,说难听点就是胸无大志。 无论条件好坏,我从没抱怨过。 郭德纲有个相声,不就说过,人不能总往上看,要往下看。 我就是那个经常往下看的人。 刚大学毕业的时候,我们买不起房,租房而住,天天吃方便面,我也觉得很幸福,因为有好多人,他们连房都租不起,连方便面也吃不起,经常饿肚子。 等我们有房的时候,已将近而立之年,虽说比不上大学同学们富裕,我却觉得有片瓦遮头,也很不错。 他终于赚了大钱,我当了家庭主妇,我更没埋怨过什么,当我悠闲逛街的时候,不是还有很多人在为生活打拼吗? 这个世界,从来不乏贫穷困苦,我已经很幸运了。 人贵在知足常乐。 在山里转了小半年吧,我已经积累了好多药草。 我在山中搭建了一个小窝棚,周围密密麻麻的插满了竹签,防蛇用的。 在这几个月中,我已经会了简易的制作陷阱,还用它猎到过几只倒霉的野鸡野兔。 也大致知道了几种药材的作用,哪种可以消炎,哪种可以止血,哪种可以赶跑蚊蝇。 当然这些不是从书上看来的,而是实践出真知的。 知道神农尝百草吧,我算不上尝百草,却也试了不少药。 山中行走,难免受伤,我会按着书上的植物采上几株,全捣成浆,糊在伤处,然后看它的效用。 试了几次,果然知道了哪种可以消炎,哪种可以止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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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用草绳编的口袋中掏出一把药草,示意他我是来换钱的。 他松开了手,叽哩哇啦的说了一痛,可惜是鸡同鸭讲,我仍是一头雾水。 我抓了把药草,又指了指一个买药人手中的钱,意思是我想换钱。 伙计把我拉到后院,叫来一个中年人。 这个中年人穿得倒是不错,看来是个管事的。 他把药草从口袋中倒出来,逐一查看,当看到那把蛇吃过的药草时,眼睛亮了一下。 这个,果然值钱。 他将药草都收到一个竹编的篮子中,那把药草却单独收了,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大锭银子,还有一点散碎银子交给我。 至于是占了便宜还是吃了亏,我也没想,这个时候,只能一切听人家的了,他没白白抢了我的药草,我就该谢天谢地了。 我接过银子,鞠了个躬,这就往外走。 那个中年男人却拉住了我,向我说着什么。 我指指嘴,告诉他我不会说话。 他握着那把草,可能是问我在哪采的。 笑话,怎么可能告诉你,告诉你了下次我用什么换钱。 摇头,示意听不懂。 他失望的松开手,放开了我。 从药店出来,在街上转转,只看见一个卖饼的小摊,买了两个,边走边吃。 心下却在合计,下一步我该做什么呢? 继续进山,还是先在这个镇子住下来,学学说话,找个先生,认认字? 在街上逛了半天,看别人用多少钱交易,能买多少东西。 大致估计出手中的钱不算少,因为我看见别人拿了好象铜板的东西交易,没几个是拿银子交易的。 和中国古代没有太大不同,心下有了谱。 这个镇子不大,多半天就让我走了个遍,对这里的情形摸了个差不多。 走进一家衣服店,买了几套衣服,为了方便,全买的男孩的。 穿戴整齐,又买了几样礼物,走进了镇子里惟一的学堂。 先生是个老头,胡子白白。 我奉上礼物和钱,指指老头手中的书。 老头看看钱,又看了看礼物,最后点点头,指着最后一排书桌让我坐下,看我手中没有书,纸之类,倒是把他的那套放在了我桌了,看来是借我用的。 我仔细观察,发现这学堂里好象分两个年级,一个高年级,一个低年级,我是低年级的。 先生正在教高年级的读书,低年级的都在自己写字。 我看了看手中的书,那堆蚯蚓真是让我头痛。 前面坐是个小胖子,穿得衣服挺华丽,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。 从我一坐到那,就开始挤眉弄眼。 我当然是一言不发,倒是想和他攀谈一下,可惜现阶段我的嘴是摆设。 他和我说了好几句话,我是一句不懂,最后他可能觉得我又哑又聋,无奈的放弃了和我的沟通。 我仍旧数蚯蚓。 刚看了没几篇,小胖子又扭过头来,指着自己发了一个音,又指着我发了一个音。 我明白他读的应该是“我”和“你”。 于是小心翼翼的和他读了起来。 他的眼睛瞪的溜圆,大概我的发音吓到了他。 “他他。”他又指着自己发音。 音和刚才不一样,应该是他的名字吧。 我和他一起念:“他他。” 他满意的点点头,指着书上一个字符,念道:“切。”又指了指我。 这个字符就是“你”吧? 我认真的摹了下来,这个,我认识的第一个字。 就这样,在最简单的交流中,我认识了几个字,知道了你我他怎么发音,怎么写了。 临下学时,白胡子老头要我留一下,然后从书桌下面拿出了几本书,还有一沓纸,几枝笔。 “我?”我指指自己。 老头点点头,说了句什么,应该是送给我的吧。 我接过来,鞠了一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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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学 晚上无处可去,我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客栈,在街上乱逛中,天已经黑了。 看来只好在街上窝一宿了。 这里的天气不知是没有四季,还是没到四季轮回的时候,反正和我来时一样,还那么暖。 我捡了张破席子,在一个角落铺开来,往上面一躺,且将就一晚吧。 时间还有点早,我还不太困,就躺在破席子上数星星。 一个,两个,三个…… 我无聊的数着,知道无聊,却也要去数。 我怕闲下来,就会想起从前。 想起那个让人心悸的夜晚。 那冰冷的刀,寒冷的风,会让我从心里往外冷。 那个起起伏伏的前行的白色纸袋,却能将我冻僵。 正当我对着天空指点江山的时候,街角走来了一个人。 还真是巧,是白胡子老头。 老头步履有些蹒跚,看来是喝了点酒。 我往街边靠靠,尽量缩小自己。 不是不想打招呼,只是不知道这个招呼该怎么表达出来。 老头明显是喝高了,走到我旁边时,哇一声,全吐在了我脚边。 我这个郁闷啊,新买的鞋。 老头吐完了,也发现我了,眼睛瞪的和小灯笼似的,打量了我半天,好象不明白我怎么会睡在街上。 当看到我枕着几本书时,老头的眼睛竟然湿了。 不知道是怜悯我,还是心疼书。 老头说了一串,我听懂了几个你和几个我,其余仍是一无所知。 老头看见我懵懂的样子,一手拿了书,一手挽了我。 我明白了,老头是让我跟他走。 我乖乖的跟着他来到学堂,老头将我带到白天上课的那里,拿出一领席子,一套被褥,还做了个睡觉的样子。 我明白老头是想让我睡在这里,我拥抱了老头一下,表示感谢。 老头的眼睛,竟然又有点湿。 真是个爱动感情的好人。 我躺到被窝里,老头这才吹熄了油灯,关门出去了。 我睡了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宿好觉。 天刚刚亮我就起来了,将被褥叠好,又找来抹布扫帚,将学堂打扫干净。 学堂后面是老师家的院子,我顺便也给打扫干净了,水缸也打满了水。 总不能真的在这里白住吧。 等老头起来的时候,我已经坐在学堂,边啃昨天剩下的干粮,边翻看蚯蚓书了。 老头默默的走出去,不一会儿,却端了一碗汤放到我书桌上,我还没来得及道谢,他又出去了。 我喝着热汤,感叹着,这世界,还是好人多啊。 我就这样安顿了下来,白天习字读书,晚上在学堂住,顺便帮老头干点杂活。 老头不光是一个人,还有一个老伴,身边无儿女,等我真正听懂他们说话后,才知道老头只有两个女儿,已经出嫁了。 老头总是拉我和他们一起吃饭,我偶尔吃几次,其他时候总是自己出去吃。 老头家也不富裕,我不想因为我增加他们的负担。 我很努力的读书习字,因为我知道,我能读书的时间不多,等钱用尽后,我必须再去深山采药。 何况,我又不打算考状元,读那么多书也没用。 小胖子对我很友好,一有空就教我认字,大概他觉得当小老师很有成就感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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