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你看番茄,它成熟以后红扑扑的,果肉由子房发育而来,里面包裹着一粒粒好吃的种子,它跟《牛津植物学简明词典》里对“水果”的描述简直一模一样,它凭什么不是水果?
这件事要追溯到1893年的一件叫做Nix vs Hedden的诉讼。原来,根据美国当时的进口商品关税法案,蔬菜要征收关税,而水果不需要。于是,番茄到底要不要交税的问题,引发了进口商与税收官员之间的争执。官司打到最高法院,法庭一致裁定:尽管在植物学上,番茄符合“水果”的科学含义,但关税法案应采用日常生活对“水果”和“蔬菜”的定义,因此认定:番茄是蔬菜,需要交税。这说明:水果(Fruit)和蔬菜(Vegetable)的区别,并不是科学上使用的分类方式,而更多是厨房里使用的分类方式。
按照最科学的定义,“果”应该指的是果实,也就是由植物花朵根部的子房发育来的、里面含有种子的那部分。但是,如果按照这个定义来,包括草莓(植物的花萼)、甘蔗(植物的茎)在内的很多水果都会被踢出水果大军。所以日常生活不使用这种科学定义。
番茄,我们吃的部分是植物的果实,理论上说应该是一种“果”。但是在日常生活中,因为番茄不像别的水果那么甜,主要用来制作咸的食物(如番茄肉酱面)而不是甜的食物(有时也做,如凉拌番茄,但毕竟不多),而且也不像别的水果那样生吃(有时也生吃,但毕竟不多),所以一般把它归到蔬菜类。
类似这种情况的“果实”还有茄子、南瓜、黄瓜等。但番茄比它们又更接近水果一点,有点摇摆,所以有时会有疑问。总之,日常生活对水果和蔬菜的划分并不是严格按照科学来的,而是有很多主观色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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