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女”是相对“男”而言的。“男”字是会意字,“田力”即劳作于外,造字依据是一种社会分工。据此可初步推断,“女”字的造字依据也当是一种社会分工。女人与男人最大的不同,就是其要承担生儿育女的重担。怀抱婴儿,不仅反映了其女性特征,更体现了母性的伟大!
在此强调一下,男女的社会分工最初是由其生理特征决定的,与阶级意识无关。男人因为身体强壮些,自然要多承担一些繁重的体力活,即男人要“主外”,要去捕猎(放牧)、采摘(耕作)。女人因为体质相对弱些,且要承担生育重任,也就只能“主内”了,带小孩和做饭是其主要日常工作。
《尔雅.释义》释“女”七条,除第一条区分性别、第七条“人名”外,其余均以“母”释“女”。这说明,古时“母”和“女”两个字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通用的。我们能说女人卑贱,但我们能说自己的母亲卑贱吗?我们不会,我们的祖先当然也不会!
阎维文【母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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